治墨

这个人很懒,只会在墙头生日的时候疯狂码字。

犬灵忆录

犬灵忆录


治墨


我是一条狗,往好听的讲,我是人类的好伙伴,通俗易懂些,那就是主人的玩物。我的同类们常常因后者轻蔑的称呼愤懑不已,但我却不这么想。如果能有一位天天将我捧在手心里的主人,让我低头哈腰地巴结他也不是不可以。我一直这样没心没肺地想着。

我是一条狗,准确地说,我生前是一条狗——如今的我,侥幸以“犬灵”的状态活着。犬灵,其实就是狗死后的灵魂个体。唯有那些被主人深爱着的狗才会在生命终结之际成为犬灵,作为对主人的回报永远追随、守护主人,直至那人死亡。可惜,能成为犬灵的狗太少太少,毕竟通常我们只是“人类的玩物”。因此,成为犬灵是每只狗毕生的心愿,因为这意味着他的生命是有价值的,即使身体衰老死去,也会永远被主人铭记在心里,这是荣耀,是值得骄傲的事。即使记忆有些模糊,我仍记得与我相处只有一个月的老母对我的谆谆教诲,她说,我们狗一定要全心全意地对待人类,这样总会有人宠爱我们,铭记我们,我们也能够作为犬灵默默守护陪伴在深爱着我们的人的身边,那一刻就是狗生之圆满。这句话成为了我一生的座右铭。

老实说,我在死亡来临的前一刻都悲观地想着自己的魂魄将会如何像烟般消散在空气里。我不敢奢望自己被人爱着,因为我的一生中陪伴过近十位主人,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被眼前的主人送到一个未知的新家里,辗转反侧,未曾停歇。而且,我还是只短命狗,生命未达十年就走向终结,听其他狗同伴说,短命狗是不可能变成犬灵的。临终前,我就是瑟缩在用烂布块拼凑在一起的窝里,听着自己渐渐加粗的喘息声,合上眼睛感受生命的消逝。死亡是一个玄妙的过程,明明是极为痛苦的过程,可我还没体会到什么神神秘秘的玩意,它就已经过去了。然后,身体便充满活力,我猛地睁开了眼睛,一张青涩却又过于淡漠的脸出现在我眼前。他似乎在认真地看着什么东西,神情专注。我低头一看,才发现他手里把着一本书,而书本穿过了我的身体——我成为了犬灵。我人性化地把两只短短的爪子搭在头上,冥思苦想了好一阵子,才发觉这人的脸和记忆中几年未见的小家伙的脸长得一模一样,而那小家伙,是我名副其实的第一位主人。

实际上,于我而言,他能称得上主人的日子只有七天,但这七天,是对于当时年仅一个月的我最充满温馨甜蜜的时光。印象里我是被他的父亲送到家里,那时我还没来得及回味远离老母的悲伤心情,他小小的身子就已经蹲在了笼子前,脸上是难以察觉的惊喜。他向我翘起了嘴角。

那时的他是个实打实的小不点,当时他应该正窝在沙发上呆呆地看着在国庆六十周年典礼上冉冉升起的五星国旗,听见门铃声后光着脚丫跑来开门,然后愣愣地看见父亲手中笼子里的同样小小的我。在后来的日子里我才慢慢知道,他的父亲很少回家,这次回来竟拎来了一只活蹦乱跳的狐狸犬,这事不论放在哪个八九岁的小家伙身上都得懵上一阵,即使像他这样成熟过头的孩子也不例外。他父亲说我调皮过头了,不如名字就叫皮皮。他没吭声,私底下却揉了揉我金灿灿的狗毛,低着脑袋,敛着眼睑,小声地念着“金”。于是其他人都毫不客气地称呼我为皮皮,而只有他悄悄地喊着我金,这个名字成了只有我们俩才知道的小秘密。他喜欢喝牛奶,所以身上常常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听说小狗不能喝牛奶后,小主人沮丧了很久,不过这没什么,我只是趴在他身上嗅着奶味,就感觉喝了如同一大桶醇厚的牛奶。

之所以说他是我时长七天的主人,是因为这之后他就要开学了,没时间照顾我,小主人的母亲又是个天生对四只短腿在地上乱跑的生物厌恶至极的人,我不出所料地被送到了他的祖母家里。于是他就趁着周末空闲跑到奶奶家,小心地把我抱在怀里,一声声金念个不停。

我挺享受那段时间的,毕竟我的第二个主人,也就是他的奶奶,把我当作吸引孙子回家看看的吉祥物,待我不薄,我也乐得自在。可这好日子也就持续了一年半,家里就出事了。他的父母不知什么原因吵个不停,大有一副好死不相往来的架势,我再也没能见过一次他的母亲,而他本人来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家里的大人们很明显知道些什么,可偏偏把这真相瞒得死死的,妄图掩盖一些丑恶的行径,可一次小主人搂着我跑到楼下,坐在台阶上一动不动,直至泪水打湿我的狗毛,我才明白,他心底比谁知道的都多。

他的奶奶开始厌烦我的存在了,和他父亲盘算着把我送走,不知她是不是故意为之,提高了音调向着她儿子告状,言养狗是如何如何的麻烦。而那时小主人正在里屋逗我玩,听到声音明显动作一僵,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的想要逗他开心,绕着他的腿直打转。他看着我,声音再也不像以往那样冷淡平静,他颤抖地低声祈求,金,别走,再过一个月就是我的生日了,至少到那个时候。我忙汪汪回应着,我不走我不走,我当然要陪着你过生日,你可是我第一个主人。可我违背了作为狗的承诺,他父亲动作麻利得很,一听自己母亲这般不愿养狗,转眼就将我送了出去,这之后我再也没见过我的小主人了,也不知道他在生日那天发现我被送走,脸上会浮现出什么表情。

于是我过上了漂泊的生活,这人烦了送给那人,那人烦了就又丢给其他人,辗转反侧了好几轮,我被送到了一个穷的叮当响的老神棍手里。那老神棍见到我的时候啧啧称奇,说这狐狸狗长得实在好看,我汪呜一声叫道,别再喊我什么狐狸狗了,叫博美,博美!老神棍竟然听懂了,嗤笑道,叫你狐狸狗是夸你长得仙气,又没别的意思。我转着眼珠子暗自想着,我以前也没觉得狐狸犬有什么的,只是我那几年未见的小主人的家庭似乎就是被什么狐狸弄散的,我心里虚啊。这老神棍就在我生命的末尾天天和我扯西扯东,聊个不停。他问我,你恨不恨人类啊,他们把你当作工具,有用就留着,没用就丢掉,你恨不恨啊?我晃了晃脑袋回答说,不恨不恨,我老母说得好,我们狗应该全心全意地对待人类,不论他们如何欺我弃我,我只需要做到问心无愧,运气好了,还能做犬灵,多好。老神棍啧啧称奇,说我可不会成为你口中深爱着你的主人,你现在就是我身边一拖油瓶。我打个哈欠,回头看了眼他身后盘旋着的淡淡虚影,漫不经心地回答道,是,是,您老早就名草有主了。他听了这话,忍不住一愣,然后嘿嘿地傻笑起来。他又说,你也别太灰心,我用天眼看到你的未来,你能永远陪伴在那个一直念着你的傻小子身边。我可不信他的鬼话,甩了一下尾巴,便趴在那堆烂布块上睡着了。

谁知道老神棍没有骗我,我死后竟真的来到曾经的小主人身边了,不,现在已经是大主人了。他看不见作为犬灵的我,还是面无表情地翻着书本,但气场冷得不行。我激动地在他头上飞来飞去,汪汪地叫着,可他一句也没听见。我不知道现如今的他都经历了什么,但肯定有很多都不是些令人身心愉悦的事。我又忍不住好奇,想知道他究竟有多么在意我才达到能让我成为犬灵的地步。我一连几天跟在他屁股后面,穿梭于他就读学校的各个角落。这几天的经历让我忍不住怀疑上帝是不是搞错了什么事,他整日扑在作业上,哪有什么心思爱狗啊?

直到周末来临,他久违地走出校门,一个老爷子溜着一只狐狸犬路过,他禁不住停下脚步,多看了两眼,表情还是一样的淡漠,只是嘴里把博美两字压碎了咽进肚子里,我才察觉出一点点残留在他身上的属于我的影子。

令我终不再怀疑他因冷酷无情而快要将我淡忘的事是一个月后发生的,也不知道他那便宜爹是怎么打听到我死了的消息,将这事告诉了他。那时他正拿着杆笔写东西,看见短信内容呆了很久,一如他小时候初次见到我一样。寝室里熄了灯,安静的不行,他顺手扯了张纸在上面写起了字,一个个楷体的“金”字跳上了信纸。他就一声不吭地写啊写,我就趴在他手边看啊看,然后一回头,就看见他轻抿着嘴唇,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打着转。我呜呜两声跳上他的肩膀,才听见他喉咙深处压抑的一声声金。我伸出舌头舔舔他的眼睛,又汪呜两声,说,我在,我在,而且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了。

可他一句也听不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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